目标
- 定义三种主要的推理类型:演绎、归纳、溯因;
- 理解亚里士多德式归纳与现代归纳用法之间的差异;
- 提供每种定义下的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的例子;
- 提供溯因推理的例子;
- 理解每种推理类型的范围;
- 理解并排列每种推理类型的强度;
- 构建归纳推理的反例;
- 定义每种推理类型的实际应用领域。
内容
演绎推理
一种推理类型,其中前提中命题的真实性在逻辑上保证了结论的真实性,且结论与前提不同。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考察的各类论证都是演绎推理,通常以三段论的形式出现。演绎推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预设某些命题,即前提(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
(2)在此基础上,得出与前提不同的结果,即结论;
(3)这个结果 “必然” 得出。
关键在于条件(3):亚里士多德认为,演绎推理仅指那些结论必然从前提中得出的三段论。换句话说,他所认为的演绎推理仅指我们现在所说的有效三段论。鉴于此,我们可以注意到,所有(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演绎推理都是(我们意义上的)三段论,但并非所有(我们意义上的)三段论都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演绎推理。
(亚里士多德式)归纳推理
一种从特殊到普遍且具有特定逻辑形式的推理:假设某个术语 B 是另外两个术语 A 和 C 的中项,其中 C 是特殊术语,A 是普遍术语。亚里士多德认为,归纳论证允许我们通过 C 将 B 归属于 A,如下所示:(1)所有被观察到的 C 都是 A;(2)所有被观察到的 C 也都是 B;(3)所有 A 都是被观察到的 C。因此,所有 A 都是 B。
这种归纳论证的核心在于(3)所要求的证据标准。换句话说,(3)表示根据(1)所观察到的 C 是 A 的全部外延。我们观察到的每个具有属性 C 的对象都具有属性 A 和属性 B;我们由此得出所有 A 都是 B 的结论。
(现代)归纳推理
一种推理类型,其中某个结论的真实性是由前提的真实性以及对前提中某些对象的概括得出的。
现代形式的归纳论证让我们能得出相同的结论,但对证据的要求更低。我们将以下推理中的(1)-(3)简化为:所有被观察到的 C 都是 A。因此,我们接下来观察到的 C 也将是 A。在现代归纳概念下,我们不再需要确定我们所观察到的 C 是 A 的全部外延,也不需要中项。通常情况下,我们无法确定 A 的全部外延都由所观察到的 C 组成。
现代归纳论证可以被描述为从某一特定属性或行为的频繁出现,推断出该属性或行为具有普遍性的推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认为归纳论证在逻辑上确实超出了前提中可用的数据范围:尽管我们在结论中没有引入任何新的概念或属性。那些 “超出” 我们的起点所确立的内容的推理被称为 “扩展性推理”。
需要注意的是,与有效的演绎推理不同,即使归纳推理的前提大体为真,它有时也可能出错。
溯因推理
一种推理类型,其中结论的真实性是通过对一组前提的 “最佳解释” 的假设得出的。溯因推理是一个明显的现代概念,它一个常用名称是 “最佳解释推理”。其背后的理念很简单:有时,我们有大量的前提或证据,但它们并不指向一个单一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选择能最好地解释我们迄今为止所观察到的证据的结论。
溯因推理在逻辑上确实超出了可用的前提或证据范围 —— 因此,它们是扩展性推理。这种推理可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但在经验科学中也很常用,例如,研究人员提出一些可检验的假设,这些假设能最好地解释他们之前收集的一组数据。
与归纳推理一样,溯因推理得出的是暂时性结论,可能会被未来的证据推翻。
演绎、归纳和溯因是我们通常使用的三种主要推理类型。归纳和溯因或许是在日常生活和经验科学中使用最多的两种。
归纳现在的用法与亚里士多德时代不同,但这两种用法都试图定义相同的基本推理过程:一种是从一组前提得出结论,该结论基于前提的内容,但在逻辑上没有超出前提;另一种是从对某一行为的一系列特定观察得出关于该行为的一般性结论。
有时,我们没有足够的数据来确立这两种推理中的任何一种。这时,我们就会为我们所拥有的数据寻找最佳解释 —— 我们对一组数据进行溯因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