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 充分理解不矛盾律的三种形式。
内容
形而上学表述
“同一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同一方面既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事物”(《形而上学》第四卷第三章 1005b19-20)。
某物不能在同一方面既具有又不具有某一属性 —— 这里的 “同一方面” 规定了该属性适用的条件。这一规定是必要的,因为一种属性可能在某些条件下适用,而在其他条件下不适用。例如,同一场暴风雪的风,对小强来说可能是冷的,对小明来说可能不冷;或者同一场暴风雪的风,现在对小强来说是冷的,一小时后对小强来说可能就不冷了。然而,当我们明确规定,同一阵风不能同时对同一个人来说既是冷的又不是冷的,那么我们就会明白,现在对小强来说,风不可能既是冷的又不是冷的。
信念表述
“不可能认为同一事物既是又不是”(《形而上学》第四卷第三章 1005b24,参见 1005b29-30)。可以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来解释:
(i)关于心灵的心理能力的陈述;
或者
(ii)关于一般情况下,相信什么是合理的声明。
信念表述涉及我们作为理性思考者,是否有理由(或者甚至是否能够)相信同一物体在相同条件下既具有又不具有同一属性。更简单地说,形而上学表述涉及物体实际的存在状态,而信念表述涉及我们能够且应该如何理解物体。
语义表述
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为真,也不能同时为假。
例如,命题 “纽约是一座城市” 和 “纽约不是一座城市”。根据语义层面的不矛盾律,其中一个命题必定为真,另一个必定为假。不可能既存在 “纽约是一座城市”,又存在 “纽约不是一座城市” 的情况。同样,也不可能 “纽约是一座城市” 和 “纽约不是一座城市” 同时为假。
语义表述与前两种表述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捕捉了前两种表述背后的逻辑意义。前两种表述陈述的是关于物体同时是 X 和非 X 的可能性原理,或者关于主体是否有理由相信物体同时是 X 和非 X 的原理。语义表述只是将这两种原理应用于逻辑领域。
对立项与矛盾项
同一事物不会在同一部分、就同一事物、同时愿意做或承受相反的事情(柏拉图,《理想国》436b),例如,冷与热、高与矮、奇与偶都是对立项。
矛盾项则严格来说是彼此的否定,例如,冷与不冷、高与不高等等。就语义层面而言,也可以这样表述:命题 “X 是冷的” 和 “X 不是冷的” 是矛盾项。同样,“X 是冷的” 和 “X 是不冷的” 是矛盾项,除非进一步说明 X 在某种意义上是冷的,但在另一种意义上不是,或者 X 在某个时间 / 地点是冷的,但在另一个时间 / 地点不是。
形而上的实例
一个人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以同一方式既声称自己冷又声称自己不冷:冷意味着不冷是不存在的,反之亦然。
对此,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例子:一个人在炎热的夏天站在冰浴缸里,因此同时既热又冷。虽然这是事实,但这与不矛盾律并不冲突。因为在这个例子中,这个人并非以同一方式既热又冷。由于他们的脚在冰里,这个人不会说自己的脚是热的,就像他们没浸在水里的身体不会是冷的一样。
所以,尽管这个人实际上确实同时具有这两种属性,但他们并不是以同一方式拥有这些属性的。
信念实例
你不可能看着一辆车,同时在心里认为它既美又不美,而且是以同一方式。
语义实例
断言考拉既是有袋类动物又不是有袋类动物为真。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合逻辑的。